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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3年再建12万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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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快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
今后3年再建12万个车位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2011~2013年,市区将累计完成12万个停车位建设任务,其中,今年完成2.3万个、2012年完成4.7万个、2013年完成5万个。各单位所承担的建设任务中必须有40%以上的公共停车位,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昨日,市政府出台加快停车场(位)建设实施意见,我市将通过3年努力,逐步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位供应的基本平衡。

去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60多万辆,其中市区接近80万辆。按照国家百台机动车拥有停车位35~40个的标准,我市机动车停车位缺口近12万个,3年建设12万个停车位仅仅是偿还历史欠账。按照目前我市年均增长车辆20万辆的速度计算,未来3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达到220万辆,而市区机动车可达110万辆,停车场需求更大。停车位严重不足,停车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乱停乱放、挤占公共道路资源已经成为影响城市道路通行的重要因素。

新建停车位将重点解决中心城区医院、学校、商场、行政办公大楼、餐饮娱乐场所以及老院旧区等停车矛盾十分突出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公共停车场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每年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停车场建设,并鼓励和引导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方案指出,路外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建筑密度高的中心区要优先考虑立体停车库形式,公共停车设施则应向地下车库方向发展,并与轨道、大型地下商业文化设施等结合在一起。同时,收回的烂尾楼、临时空闲的土地可以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

为保障城市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转,停车设施规模最大不宜超过500个(标准小汽车);三环以内路外公共停车场主要以地下停车库、机械式立体停车楼(塔)为主要形式,三环以外区域以平面停车设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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