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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拟立法调研
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成效明显
全市人大全力推进创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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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拟立法调研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实习生 李娅敏 文/图)昨日,记者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全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稳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拟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调研计划。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工数量增多、用工形式多样化、就业人员成分复杂化,仲裁案件越来越多,大量内外资企业进驻郑州,而目前我市原《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已被废止,《劳动用工管理规定》亟须修订,从而缺乏有效的政策性法规指导劳动用工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春辉介绍说,目前,我市存在一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部分私营企业没有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些用人单位没有办理录用备案、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等现象。“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有效的执法督查加以监督,有力的约束手段和措施加以推行,从而保证各项劳动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推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周春辉介绍说,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的劳动争议案件来看,劳资纠纷高度集中在加工制造、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居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工资、补偿金等权利之争是多发性的劳资纠纷,欠薪行为仍未得到根本遏制,用工单位有法不依,劳资双方劳动矛盾仍然突出。

听完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指出,劳动用工管理是一项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作,而劳资纠纷伴随着市场经济长期存在,因此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关系,维护和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经主任会议审议研究讨论后,拟将《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调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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