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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文明出行”倡议书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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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客运管理处 “文明出行”倡议书 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 今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实施文明交通计划活动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作为城市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及交通的主要参与者,我们服务质量的优劣及文明交通、安全行车时刻影响着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及实施文明交通计划工作的开展。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委要求,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实施文明交通做出应有的贡献,实现“先锋交通”、“民生交通”、“生态交通”、“平安交通”的目标,更好地为广大乘客服务,特发出如下倡议: 1.语言文明,主动出具发票,保持车辆卫生。 2.营运中不闯红灯、不拒载、不甩客、不乱停乱放、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斑马线前文明礼让;遵章驾驶,杜绝闯禁行、禁停路段随意停车、随意上下客,杜绝强行超车、鸣笛现象。 3.在行车时系好安全带,不抽烟、不饮食、不接打手机。 4.不故意污损或涂改号牌,逃避监督。 5.安全文明驾驶,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6.进入火车站、飞机场、长途车站等地区,严格遵守出租汽车停车场站的规章制度,按序排队。不在停车场站外兜圈、滞留载客。 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交通我先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我市文明和谐的未来。 祝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郑州市客运管理处 2011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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