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新郑法制 上一版3
服务群众无止境 便民利民更惠民
新郑法院念好调解“四字经”
“快、活、便、省”案结事了
为了邻里的和睦
政府投资项目半年省钱两千万
普撒法治阳光 构筑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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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撒法治阳光 构筑和谐社会
新郑市荣获全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先进集体

近日,记者从新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获悉,在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新郑市被授予“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对该市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有力肯定。

一直以来,该市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保障,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法治环境最佳、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的工作目标,以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用法治惠民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经过长期的努力,该市已基本建立了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规范服务的法治政府和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体系,法治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形成了全社会竞相参与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关注民生、贴近生活,法制宣传教育助推新发展

近年来,“法律明白人”成为农村(社区)维护社会治安、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社会力量。他们发挥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休闲、娱乐、聊天等空闲时间,给群众上法制课,化解矛盾纠纷。城关乡沟张村党支部书记张保乐告诉记者:“自从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以后,不赡养老人、打架闹事、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少了,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依法办事的人多了,大家有什么问题都乐意去和他们商量。”

据新郑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每年在“文化科技法律下乡”、“法制宣传月”、“环境综合整治月”等活动中,该市都积极组织律师与法律服务、法制文艺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2009年以来,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难题,新郑市选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公证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企业法律援助团”,无偿为企业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搞好生产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新郑市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档案。另外,定期发送普法短信,编印普法漫画、法律援助手册等书籍,举办法制书画展,在电视台开设普法栏目,利用广场大屏幕开设“广场法治30分”栏目,也成为近几年来关注民生、贴近生活的有效普法形式。

强化治理,“平安新郑”托起城市法治文明

“警察、巡防队员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觉得很有安全感,晚上出门一点都不担心。”近日,一位到新郑市炎黄广场观看夜间文艺演出的居民告诉记者。这一点,在该市群众安全感指数居全省县市第3名、郑州市首位即可以充分体现出来。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新郑市从实际出发,打造110服务中心、“三调联动”、特殊群体救助等惠民平台,强化治理,用“平安新郑”理念托起城市法治文明。

通过开展“平安新郑”、“法治城市”等创建活动,全市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梨河镇高班庄村、和庄镇老庄刘村、新建路街道东关街社区等村(社区)荣获全省“民主法治村”称号,观音寺镇、龙湖镇被评为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五五”普法以来,该市以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综合整治”、“劝阻违法行为”等活动,坚持依法治理、法治惠民,有效营造了城市法治文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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