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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立金融执行庭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王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式设立金融执行庭,这是该院继今年3月设立金融审判庭之后,坚持能动司法、促进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又一创新举措。 近年来,随着我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金融交易活跃,金融市场的司法需求日渐增多,呈现出案件数量迅速增多、涉案标的不断提高的趋势。据统计, 2009年以来,仅郑州中院就受理金融执行案件300余件,占执行案件收案总数的20%以上,涉案标的额33亿元,占执行案件总标的额的50%,而债务人逃废金融债务、规避法院执行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金融执行庭的设立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金融执行庭成立后,在机构设置上隶属于郑州中院执行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票据等方面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对基层法院的金融案件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研究创新金融案件执行机制、建立金融案件执行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探讨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机制;向金融机构发布案件执行有关信息、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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