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项旅游业管理权下放
本报讯(记者 成燕 通讯员 武小欣)今后,市民办理与旅游行业相关的事务将更加方便快捷。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局获悉,为发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用,健全旅游行业监管体系,即日起,该局将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2A级以下(含2A级)景区等级评定、旅游规划和项目管理、旅游市场监管等9项行业监管权限委托县(市)区旅游部门负责。
据了解,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负责接收辖区内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申请,将旅行社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后统一上报至市旅游局;负责辖区内设立旅行社分支机构(分社或服务网点)备案,向符合设立条件的旅行社颁发相关备案登记证明;负责组织本辖区内2A级以下(含2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并按规定做好申报、评定、复核、上报等工作。
此外,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还可制定、组织、实施辖区内经营旅游区(点)业务备案制度;组织编制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专项产品开发规划、重点旅游景区(点)建设规划以及旅游项目的策划;协调制订旅游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建设旅游项目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此次,我市还对旅游景区、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负责辖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并按相关旅游法规、规章和自由裁量权认定标准的规定,认真履行旅游行政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