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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客车交通违法最高奖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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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客车交通违法最高奖500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给予重奖

本报讯(记者 陈思)一般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举报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重奖。昨日,省公安厅出台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鼓励公民举报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公民举报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包括: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非法拼装、改装和报废机动车参与营运;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

公民发现客运车辆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110”或沿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电话,或口头直接向附近执勤的公安交通民警举报。

公民举报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核实,给予适当奖励。一般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对举报客运车辆违法运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情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视情况给予重奖。奖金由查处地公安交警部门核准发放。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不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公安交通民警在接到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后,应立即查处;客运车辆已驶出本辖区的,应立即通知前方的公安交通民警进行拦截、查处,或向当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认真记录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并为举报人保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公民举报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建立档案,实行一案一档的管理制度。对接到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反应迟缓,或者不作为,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对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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