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先送法 监察先服务
安监局创新执法模式促进安全生产
本报讯(记者 赵地 高凯 通讯员 李清)今年以来,新郑市安监局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推行执法新模式,坚持“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做法,既达到了有效监管的目的,又赢得了被监管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树立了安监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倡导“前移式”执法。该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察执法及专项活动前,把好预防关,认真搜集、查阅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企业安全隐患档案情况,针对监察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先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制定计划、明确重点,做到早布置、早发现、早处理。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登记建档,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于萌芽状态。
推行“提醒式”执法。行政处罚 “告知化”。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不良行为及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提醒警示,对企业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告知警示,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按照“首次不罚和违法行为轻微不罚”的原则,向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送达温馨提示一份,延迟一周立案,一周内事故隐患整改完毕的免于处罚,减少行政处罚,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既达到执法目的,又使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使其对安监执法做到“心服口服”,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强化“服务式”执法。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主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安全设施、构建企业安全文化,帮助他们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及难题,通过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做到多指导,少指责,多服务,少罚款,从细微处做起,坚持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个案件,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努力做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服务员、勤务兵”,在文明执法优化服务中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