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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内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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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内推行
我省将探索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今年全省各地要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同时加大基本医保扩面范围,确保年内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080万。

通知要求,今年各地要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门诊统筹要充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支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甲类药品和基本药物费用,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探索实行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转诊支付政策。要重点保障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提高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治疗等门诊大病待遇水平,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在此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为扩大城镇医保覆盖范围,各地应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新入学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同时,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选择性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确保年内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8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

在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的同时,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充分考虑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比例关系、居民收入增长、待遇水平提高等因素,适当调整个人缴费标准,逐步均衡区域间的保障水平,2011年各地人均缴费标准最低不低于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建立筹资水平、待遇水平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挂钩的调整机制,鼓励居民多缴费,享受较高的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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