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昨日,市政府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我市将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到2014年完成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
网上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两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及时作出解释,保证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正确执行。
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2012年上半年,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及时公布经登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已经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下载。政府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逐步提升备案审查率,力争两年内达到100%。
年底前,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讨论时法制机构负责人应当列席。同时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等决策事项,应当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招投标程序)和实施(如招拍挂等)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