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冬 高凯 通讯员 张苹)近年来,新郑市在巩固河南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连续七年没有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药品市场秩序稳定,社会公众药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前不久,该市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县。
据介绍,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以提高基层用药安全水平,建立、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基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新郑市把此项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作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项目之一,与乡镇、村和企业层层签订药品安全责任状,并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设立6个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所,每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同时,搭建网络监管平台,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实时在线监控,严把药械生产、流通、运输、使用、稽查和广告监测、重点品种等关口,及时发布重点品种抽查情况信息、药械市场总体情况信息及其他综合信息,实现全面、及时、科学监管,确保药品安全。
此外,该市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在重点地区和人口聚集区设立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宣传栏,并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挂图,组织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咨询活动,编印宣传材料,提高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新郑市进一步延伸监管链条,构建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监督员,乡镇有协管员,零售药店有联络员,行政村有信息员的“四员”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目前,该市共有监督员20人,协管员15人,联络员166人,信息员349人。
据悉,此次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时间为3年。下一步,新郑将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