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市民可打电话投诉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本报“质量每日观察”栏目开通至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致电本报公布其投诉电话67881625,表示将加大对群众投诉问题的查处力度。 按照《郑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规定》,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具体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上级部门转办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事项,所有在郑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在建设过程中和质量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情况。 以下几种情况,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不予受理:不具实名投诉、匿名投诉或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无产权关系且无产权人书面委托的;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用户二次装饰装修以及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和纠纷;重复投诉;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 据介绍,目前,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力争早日让普通群众代表、业主参与到工程前期原材料进场及后期分户验收等监督过程中来,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质 量 每日观察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