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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广泛宣传个税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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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广泛宣传个税新法

地税局广泛宣传个税新法

本报讯(记者 李佳浩 高凯)记者从新郑市地税局获悉,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局积极做好新税法宣传普及工作。

据了解,新税法与旧税法最大的区别有四点,其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其二调整了适用于工薪所得的最低税率和税率级次级距;其三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其四适当延长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时间。个税新法实施后,新郑市将有27665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减少税收183万元;8639人少缴个人所得税,每月减少税收179万元。

为了使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个税新法的新变化,新郑市地税局做了充分的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同时,还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和税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地税网站等各种途径开展新税法的宣传,并积极开展了为纳税人上门送税法活动。活动中,该局共向纳税人发放个税宣传资料7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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