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道路交通安全新规
公职醉驾者一律“双开”
据新华社电 记者2日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了解到,经修订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醉驾被判刑后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例如,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已担任将被吊销执业资格或者开除公职;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经录用将被开除公职;入党将受影响,已是党员将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