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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杂谈 祝庆林 在我国封建王朝的文字狱中,尤以清代为甚,在清代文字狱中,又以康、雍、乾三朝为大盛时期。而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是一个极不合时宜的文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能与时俱进,他要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在他的诗文和言谈话语中,表现得是很清楚的。随便找出他诗中的一句或文中一语,就可以定罪杀头。然而,这位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的郑板桥竟未罹文网,实为异数。 纵观清代文字狱,大致有三种情形:一为皇帝偶然发现;二为臣子互相揭发;三为自投罗网,即一些人怀着卑微的个人目的投献诗文,希望得到皇帝的赏识,却不料撞在刀刃上。而郑板桥则不然,这三条都与他沾不上边。 首先,郑板桥不易被皇帝发现。正如他的一方闲章所言,板桥一生做的最大的官,不过是个“七品官耳”。“县门一尺情犹隔,况是君门隔紫宸。”远离皇帝自然不易被发现。若为皇帝近臣,近水楼台,得便宜方便,致祸也容易。正如谚云:龙无恩,虎无义。山高皇帝远,龙虎何有于板桥。其次,板桥不值得鹰犬们揭发。板桥给其弟的信中说:“初志得一京官,聊为祖父争气,不料得此外任……”试想板桥当年如若得以京官,随手从他的诗文中拈出“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崖中”“栽得数竿清瘦竹,明年砍去作渔竿”“且让青山出一头,疏枝瘦干未能道,明年百尺龙孙发,多恐青山逊一筹”等诗句,只要鹰犬们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将诗中的“青”字与清王朝的“清”字发生联系,指出诗中有“清”也有“明”,“青山”不过是“破崖”,那么,板桥即使长着十个脑袋,也被砍尽杀绝了。好在板桥只是一县官,谁肯浪掷光阴去告发他呢?第三,郑板桥决不去自投罗网。板桥的个性决定,他决不会向皇帝投献邀宠撒娇卖乖,更不会给皇上拍马屁。他深知拍马屁不是好营生。只有“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才是他的必然归宿。也正因为如此,郑板桥张扬个性为诗为文作书作画游刃有余于康、雍、乾时代,却没有落入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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