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文霞 通讯员 秦丽娟)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公交周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已完成,并已报到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据了解,我市有望成为全国首批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之一,从而确立公交引领城市发展的战略模式。
“公交都市”是在交通资源和环境资源对城市发展约束紧迫的背景下,为应对小汽车高速增长和交通拥堵所采取的一项城市战略,是国际上发达国家交通管理的先进经验。我市建设“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目标是:“十二五”期末,形成“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缓解日益严峻的交通拥堵状况,使市民出行更加方便,公交出行分担率由26%提高到50%,万人拥有公交车辆由16标台提高到18标台;公共汽电车专用道里程达到200公里以上,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公共交通安全和节能环保水平明显改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比例达到8%;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0%。
目前,我市共有4种公交形式,城际公交、城市公交、都市区公交、旅游公交。“公交都市”建设将建立多层面、立体的公交体系,并根据不同的公交形式实施不同的票价政策。城市公交在城市建成区内提供公交服务,执行1元票价政策;都市区公交由城市建成区延伸至各相临县(市)、乡、镇,执行分段式票价,即城市建成区票价1元,城市建成区外由市物价部门进行核实,全程票价最高5元;旅游公交把城区与环城景区景点串联起来,由市物价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票价核定;城际公交把郑州与省内主要城市连接起来,由物价部门审核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