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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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动态核查 不合格者取消资质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市建委近日下发通知,将从10月7日起至12月30日止,对部分建筑类企业进行动态核查。 列入本次动态核查的范围为: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三级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专业企业、三级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专业企业、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核查的内容为:企业的资质管理情况,核查企业是否违规超资质承揽工程,是否非法转包、分包工程; 企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核查企业近三年是否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注册人员是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等。 据了解,此次动态核查作为2011年资质动态考核的依据,核查合格的企业为本年度考核合格;不合格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取消或建议省住建厅取消其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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