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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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王秋霞 樊彬)记者昨日获悉,在市地税稽查局刚刚结束的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中,5家未足额缴纳税款的房地产企业被查出,并被追缴税款131.44万元。 据悉,该局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6家房地产企业提供的财务和纳税申报资料毫无问题,但经仔细检查后发现,其中有5家企业从2010年5月1日至今,销售的非住宅房地产项目依然沿用3.5%的老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然而从此时起已经实施4.5%的新税率。在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后,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按税法规定,追缴纳税人少缴的土地增值税131.44万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该局工作人员提醒房地产企业,如果仍有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应尽早把不足税款补齐,以免遭受额外经济损失。下一步还将针对房地产企业组织专门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新政策的知晓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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