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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 离我们越来越近

本报记者 张 阳

制图 毛 洁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汽车 “三包”政策),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时隔6年多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表明了汽车三包立法的可能性极大。然而,什么样的故障才能换车,谁来认定责任,保险、购置税又应该怎么退?汽车三包新规在实施上还面临着不小的难度。

消费者热盼汽车“三包”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汽车行业的投诉量在逐年上升。中消协统计数字表明,2010年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是汽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20405件,同比增长51.1%,创历史新高。在汽车投诉中,因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五成,而且频频出现汽车召回事件。

由于没有三包规定,消费者购车后遇到质量问题,车商的解决方法往往是“只修不换”,导致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在强势的汽车厂家、经销商面前,弱势的消费者经常感到投诉无门。”车友都女士向记者诉苦说,去年她刚买车子没多久,发动机就发生异响,到4S店修了至少6次才修好,前前后后花了两个多月时间,既耗时间又耗精力,都女士当时感到身心俱疲。“车子虽然修好了,但现在开起来总觉得没原来那么顺手。”都女士说,如果有了汽车三包,他就可以选择更换车辆了。

从事汽车工作多年的张先生表示,仅有保修和召回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汽车三包的实行,才会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

“三包”新草案有何亮点

根据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如果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是指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损耗件及其他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其所属的总成或系统、零部件名称和质量担保期等三包条款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遇到以下3种情况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分别是: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他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包”新草案面临问题

对草案中的内容,车友议论纷纷,认为多处值得商榷。“是否可以更倾向于消费者一些?”车主高先生说,比如草案要求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但这一标准比现在大多数企业执行的企业标准还低。高先生以自己目前使用的上海大众晶锐为例,整车质保期就已经达到2年或6万公里,而丰田、现代等品牌汽车的质保期更长。

而汽车经销商也有苦要诉。某经销商告诉记者:“4S店其实处境很尴尬,厂家是衣食父母,消费者是上帝,虽然也想为消费者争取权益,但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确实很难办。”他还说,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有很多原因,到底是零部件、原材料问题,还是用车环境和驾驶习惯等造成,要鉴别确实不容易,退车还涉及税收,非常麻烦。

无论是召回管理条例,还是“三包”法规,在举证难、鉴定机构缺失、配套法规和相关标准缺位等实施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都很难在短期内有效改变目前中国消费者维权难的局面。显然光靠一个“三包”还远远不够,而是需要一个体系化的维权机制,一个专业的汽车监管部门,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一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汽车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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