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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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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救同伴牺牲 父亲状告被救者 索要补偿4万 法院予以支持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孙文娟)一名13岁的少年为救落水同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日前,范乃方之父将一纸诉状提交到巩义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处两名被救者及其监护人给予补偿4万元。 2009年6月18日下午4时许,巩义市孝北小学六年级学生范乃方、程涛、姚科宝等9位同学,结伴来到新兴大桥北侧的石河道公园游玩,姚科宝、程涛不慎落水,范乃方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将程涛、姚科宝推向浅水区后,因体力不支被卷入深水区,献出了其宝贵的生命。 事发后,经巩义市公安局调查认定,范乃方的行为属见义勇为,授予范乃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3岁孩子突然离世,让范乃方家人无法承受。今年4月15日,范乃方的父亲向巩义市人民法院起诉程涛、姚科宝,请求法院判处二被告补偿范乃方为抢救被告献出其生命的损失4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昨日,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要求二被告支付4万元补偿的请求,理由正当,要求合理,予以支持。由于程涛、姚科宝二被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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