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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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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红)全省高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提高了。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统一提高到600元。 据介绍,为完善硕士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的中原经济区建设人才储备队伍,经省政府批准,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每生每月220元统一提高到600元。这是自去年秋季学期我省统一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之后,对高层次人才采取的又一次激励措施。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对硕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2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发放部分报酬等,不断完善硕士研究生奖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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