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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四届“十佳检察官”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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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四届“十佳检察官”评选

为弘扬全市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创建“三化三型”检察机关的先进事迹,向全市人民展示人民检察官的时代风采,进一步调动全市检察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全市检察干警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检察队伍建设,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2011第四届“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经过严格初审,已确定20名候选人参与评选。现将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予以公布,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票,选出您心目中的15位“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市检察院将在12月上旬召开公开评审会,对群众选出的15位“十佳检察官”候选人进行公开评审,最终评选出2011年度“十佳检察官”和5位“十佳检察官特别提名人选”。

01董建辛 男,45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登封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他曾与同志们一举侦破马某等3人私分国有资产的特大案件,成功追回了被私分9年之久的国有资产1000多万元;他曾成功查处原登封市某投资公司财务部主任杨某挪用公款114万元、贪污80万元的大案;他曾查清原郑州市某粮油食品公司负责人姚某收受贿赂10万元,并为建筑商中标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他曾查清3名科级干部虚报449座沼气池,骗取和私分财政专项资金157347.5元的真相;他还曾历时三个月,行程数千公里,成功查处原登封市某筹建指挥部王某挪用重点工程前期拆迁补偿款150多万元的特大案件。

从检24年来,特别是自2004年担任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以来,他先后立案查处41件48人,其中大案25件30人,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02范宝山 男,汉族 ,43岁,中共党员,现任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从检20年来,始终如一,情倾正义,办理各类公诉、批捕案件780余件,无一错案。任反贪局长以来,带领反贪局的干警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共立案侦查各类贪污、贿赂案件 80余人,所负责的反贪工作连续三年名列全市前茅。他善于思考,勇于创新,任侦查监督科科长时,精心设计《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逮捕措施的民意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辖区多发的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12类犯罪情况,指导逮捕措施的运用。任反贪局局长后,针对反贪实践,总结出了“秘、贴、控、快”初查“四字诀”,取得良好效果。他本人先后被评为郑州市绿城卫士、郑州优秀检察官、郑州市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新郑市十大杰出青年、新郑市文明市民、新郑市学习标兵等。

03国平 女,回族,49岁,中共党员。现任郑州高新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控申科科长。从检二十多年来,她先后在批捕、反贪、控申部门工作,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检察官”、“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3年9月,国平调入新组建的高新区检察院,进院之初,查办了某村委会主任金某贪污案件,拉开了震慑开发区农村职务犯罪的序幕,树立了高新区检察院良好形象。该案评为2004年度郑州市十大精品案件。

2008年,时任反贪局副局长的国平,通过深挖细查,成功办理了郑州电信公司11人特大贪污窝案、串案。该案被评为2009年度郑州市十大精品案件和河南省十大精品案件第一名。

2009年8月份,国平任高新区院控申科科长。她带领全科干警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新途径,试行了案件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立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专家咨询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等制度,有效遏制了重信、重访和非正常访问题。2011年1月份该院举报中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

04郭艺辉 男,汉族, 39岁,中共党员,现任新密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从检以来,郭艺辉以首办责任制为载体,把申诉案件和涉检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认真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优先办理上级要结果案件,办理了一批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在工作中采取疏导和安抚相结合,积极工作,措施得力,使信访人主动息诉,先后化解78件信访案件,其中有上访28年的上访案件。为新密市的稳定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撰写的《河南新密市院采取“防”“堵”“疏”“抚”四种办法确保零上访》、《河南新密市院构建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体系推进涉检信访工作》被高检院控告厅作为经验在全国检察系统进行推广。2009年以来,郭艺辉先后受到郑州市委政法委表彰2次,荣获三等功1次,所在部门荣获集体三等功1次。在他的带领下,2010年新密市检察院控申科先后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被高检院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

05梁运芳 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一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他始终信守“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的理念,一直在平凡、枯燥的文字材料工作岗位上刻苦钻研、默默奉献,先后发表新闻报道1600多篇,其中国家级300多篇、省级700多篇,组织拍摄6部电视专题片;参与完成两项最高检重点理论课题研究,发表调研文章260多篇,其中国家级16篇、省级83篇;采编信息、简报400多期,上级转发170多篇,领导批示13条;撰写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文秘材料上千份,200余万字,连年被最高检、省、市院评为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并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评为“郑州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官”,并作为全市优秀检察官代表在表彰大会上发言;2010年,被评为“郑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所带领的部门被授予“全市检察系统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06李伟 男,汉族,52岁,中共党员,2002年转业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机要、督察、密码及印章管理业务。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业务,他从基础知识学起,很快成为全省检察系统的密码专家,并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六个不让”和“三定一化”创新模式,由他建立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机要工作管理制度》、《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密码管理制度》等19项制度,在两级检察系统产生了很大效应,具有创新性的指导价值。李伟创新制作的“各类文件一览表”,对中央、省、市三级文件和市院各部门文件以及140多个文种设定代号的工作方法,大大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春华秋实,事业如铸。9年来,李伟同志多次被河南省委、郑州市委评为机要文件管理先进个人;全省党政系统机要密码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3次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所在岗位连年被郑州市委办公厅评为机要文件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密码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07孙永洁 女,汉族,35岁,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该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锐意进取,自1996年进院以来,有13年奋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连续5年办案数量居全科之冠,案件准确率达100%。

2010年被郑州市检察院授予“全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被河南省检察院授予“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的称号。2011年被郑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成长奖”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市院和本院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办理了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严某等50人特大团伙盗窃案件;谢某等28人聚众斗殴、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栗某等15人系列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等。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宽严相济,慎用逮捕措施。大胆创新工作,提出赔偿保证金制度,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认可。

08汤涛 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现任公诉一处副处长。

从检以来,他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十年来共审查、审核各类审查逮捕案件、公诉案件、申诉案件近千起,听取基层院汇报案件600余起。主办了张书海等12人12·9系列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宋留根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河南省工商银行某支行被票据诈骗1.3亿元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法律效果好的案件,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严打的高压态势。

在工作中,注意对疑难问题收集整理,进行理论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共在检察日报理论专版发表各类文章20余篇,近4万字。三年来,还多次被省公安厅、郑州海关缉私局等单位邀请参与疑难案件的专家咨询,今年初被省院确定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

09田书昌 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现任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局局长。

该同志从检15年来,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在工作中他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富有开拓和创新精神,抱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诠释着一名检察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担任内勤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突出,被郑州市院、郑州市人事局评为全市唯一的“优秀书记员”。作为案件承办人,他出庭公诉了轰动全国的李奎生偷税、妨害作证案。担任公诉部门负责人以来,他带领公诉干警狠抓案件质量,积极探索法律监督途径、改善监督方式,所实行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效果良好,不但保证了案件质量,也增加了检法两家沟通和协调的平台。他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连续多年被市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荣获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11年被河南省政法委评为“中原卫士”,中国共产党中牟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10王建安 女,汉族,25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管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现任管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从检以来,王建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364件682人,案件准确率为100%。在省、市级媒体发表了多篇专业性调研文章,注意总结案件办理经验,增强了检察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2010年9月,通过层层选拔,王建安同志在省、市级检察机关开展的“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竞赛”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并作为河南省院推选的两名选手之一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决赛中,王建安同志表现出色,展示了河南省侦查监督检察干警的风采,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她在全市、全省、全国检察系统侦查监督业务大赛中脱颖而出,体现了新一代年轻检察干警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及对检察事业的不懈追求。

11魏海舟 汉族,37岁,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11年来,该同志把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化作了忠诚和奉献,多次获得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郑州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工作中,他团结带领办公室全体同志,积极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政务保障等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采编报送的信息材料被高检院、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转发30余篇,4篇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精品信息;理论调研文章被《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法律类核心知名期刊发表50余篇,6篇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二、三等奖。在他的带领下,信息工作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直报点,办公室多次被评为巩义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郑州市检察系统五好科局室、郑州市政法先进单位等。

12文秋玲 女,汉族,47岁,中共党员,现任金水区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她坚持“抗诉息诉并举,监督服务双行”的原则,抓管理,强素质: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制订管理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干警素质;抓业务,树形象:加强申诉案件审查工作,提升抗诉说理水准,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息诉;抓监督,创局面:做好审判活动监督,探索执行监督途径,运用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重调研,求发展:对申诉难、执行难、公告送达、公益诉讼、和解问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受到上级关注; 2005年以来,金水区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年赢取先进殊荣,先后获得全省“民行检察先进集体”、郑州市检察系统“优秀团队”、金水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 金水区妇联“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本人也先后被评为五好优秀干警、优秀公务员、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13吴建平 女,汉族,46岁,中共党员,现任郑州新密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吴建平从事政法工作25年,以饱满的热情和朴实的作风赢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她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市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主办、协办各类案件60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其中她带领干警查办的张沟煤矿矿长吕朝营、副总会计师王学勤贪污495万元大案被评为“2010年全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她主抓的反贪侦查信息库受到上级领导好评,被检察日报长篇报道,全国12家兄弟单位前来学习参观。在她和同志们的努力下,新密市检察院反贪工作创造了“四个第一”:起诉人数和起诉大要案人数全市第一,有罪判决人数全市第一,实刑判决人数全市第一;实现了反贪工作历史上的“四个之最”:查处贪污贿赂涉案数额全市最高的案件,挽回经济损失最多,当年查处大要案最多,排名最好。

14薛国营 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1994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工作;2011年5月至今,任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从检以来,多次被省检察院评为宣传先进个人,连续十多年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或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嘉奖两次。在政研室工作期间,薛国营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报纸杂志发表各类稿件200余篇,调研文章数十篇。在反贪局、反渎局工作期间,薛国营成功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为了能全身心地投入办案工作中去,他经常舍小家顾大家,发扬拼搏与奉献精神,一心一意投入工作当中。到法警支队工作以来,薛国营率领两级院司法警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加强了与其他检察业务部门的配合,带领两级院法警部门依法履职2100余人次,完成检察长交办的任务248次,各项出警任务安全率均达到100%。

15杨辉 男,汉族,35岁,中共党员,二级检察官,现任惠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近年来,杨辉同志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在办理图书教材购销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时,杨辉同志深挖细查,主办并协同其他办案组办理商业贿赂串案6起12人。他成功查处了郑州某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滥用职权犯罪案,打击了执行系统的不良风气,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用穷追猛打的精神去办每一件案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这是杨辉同志的座右铭,就是凭着这种穷追猛打的精神,杨辉同志在工作中屡建战功。该同志 2008年6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月、2009年10月被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12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1月被河南省政法委授予“中原卫士”荣誉称号。

16杨建杰 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先后在上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工作,2006年11月任该院反渎局局长至今。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始终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上街区优秀青年卫士、郑州市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杨建杰从事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12年,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做到了无一差错。先后有42名漏捕的犯罪嫌疑人被追捕,改变公安机关对案件定性19件24人,保证了有罪者受到惩处,无罪者得到保护。“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关键是你敢不敢坚持原则。只要秉公办案,群众就会信任你,工作就好开展。”这是杨建杰经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一贯的办案准则。

17闫剑 男,43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登封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

1999年到登封市检察院从事文秘宣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中国检察官》、《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政法动态》等刊物上发表了逾百万字的宣传信息材料,先后主持编写了《超期羁押与人权保障》(中国检察出版社)、《刑事检察卷宗(样本)》等书,撰写的《多策并举、打造“民生检察”》被评为“河南省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特别是他倡议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参与校园安全和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先后受到省、市检察院的肯定,其工作经验连续两年得到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

他负责的办公室连续两年被评为“省院信息直报点报送信息先进单位”、“全省十佳调研组织先进单位”、“郑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个人先后获得了“河南省优秀调研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郑州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18郑艳红 女,汉族,37岁,中共党员,现任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局局长。

从检以来,她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带领全局干警成功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渎职侵权大要案。如:原荥阳市煤炭局局长张某、副局长范某、原荥阳市崔庙镇镇长王某等13人隐瞒死亡16人矿难事故的案件;荥阳市国土局侯某等人监管不力,致使开发商擅自将教育用地改建商品楼,造成国土损失1500万元的案件等。在办案中,她十分重视案件质量,严格执行案件办理规定,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由于成绩突出,郑艳红本人多次被郑州市政法委授予“郑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在她的带领下,反渎职侵权检察局多次被荥阳市政法委、郑州市政法系统、郑州市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公正执法先进单位”、“五好处(室)”等荣誉。

19周清水 男,汉族,40岁,刑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周清水同志对检察事业抱有坚定的信念,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工作一贯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在公诉科工作期间,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善于运用法理深入剖析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600余起案件无超期无错案,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在任研究室主任期间,针对检察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探索、钻研,先后在《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级、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从不起诉案件比例控制的弊端谈对不起诉案件的制约》一文,获得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参与的调研课题《共同正犯基本问题研究》被省社科联评为一等奖。 连年被评为“郑州市检察机关调研先进个人”,并获得二七区首届“五一劳动奖章”;2009年,因调研成绩突出,使本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十佳组织单位”,他本人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干警,并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20朱涛 男,汉族,31岁,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员。

朱涛同志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并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从检五年来,工作一贯踏实勤奋,积极上进。他办案细致入微,曾从三张发票的细微差别中挖出一起利用假发票贪污公款的案件,从一张完税证中发现问题查处一起涉案200余万元的贪污税款案,他先后共参与立案侦查各类贪污贿赂案件1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在办案中,他忠于职守、公正严明、廉洁自律,多次拒绝当事人家属的吃请和礼物,从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他业务精通、善于钻研,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攻坚能力,2009年11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岗位业务技能竞赛中获职务犯罪侦查法律文书竞赛第三名,2010年1月在全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中,以94分的成绩名列全市第二名。2010年被评为郑州市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评为二七区“十大杰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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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须知:

1.投票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日;

2.每张选票限投15名候选人,多选少选无效;

3.邮寄地址:郑州市陇海路360号郑州市人民检察院1212室。

咨询电话:67150220

监督电话:6715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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