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万达之门开 紫气向西来
20家单位实施方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
郑州各类文物
古迹达10315处
前三季度全市农民人均收入万元
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基本完成
我市“四进”项目
已竣工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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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优化城市交通环境
20家单位实施方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郑州市总工会

开展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示范岗”活动。全市各县(市)区工会要在本辖区选择建立20个职工文明交通示范岗,产业工会要选择建立10个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示范岗,直属大企业工会要选择建立5个职工文明交通示范岗。负责协助执勤交警和协管员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协助维护路口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文明出行、交通法规宣传,热情回答问路问事,进行便民服务。示范岗实行每天早晚两次高峰岗,每个路口不少于4人,繁华路口10人以上,执勤一小时。每月的20日组织全市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走向街头、车站、广场,维护交通秩序引导排队有序乘车,发放文明出行宣传品,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

开展农民工文明出行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工会、产业工会要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到农民工聚集的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宣传普及文明出行知识和交通法规。要举办一至两次交通知识讲座,放映一次交通知识宣传片,提高全市农民工的文明出行素养。各企业工会要在全企业职工中举办一场文明出行知识普及活动,组织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宣讲文明交通礼仪、交通法规等文明出行知识。引导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将文明出行礼仪和常识传播到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每一个家庭成员,做文明出行的好家庭。

对于在“畅通郑州、文明出行”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中,事迹突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由市总授予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对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已获得的荣誉称号给予取消。未获得荣誉称号的,一年内不得评先。

郑州市妇联

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巾帼)示范岗”活动。各县(市)区妇联组织在本辖区内策划选择20个文明交通志愿者(巾帼)示范岗,负责协助执勤交警和协管员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协助维护路口及人行横道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协助进行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法规知识等内容的宣传;热情答复问事问路,提供能力范围内的便民服务等。示范岗实行每天早晚两次高峰岗,每个路口不少于4人,繁华路口10人以上,执勤一个小时。

开展“文明出行三进”活动。文明出行进机关,市直机关妇委会要在机关内部举办一场以文明交通出行为主题的讲座或活动,各县(市)区妇联要督促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出行宣传活动。文明出行进社区,各县(市)区妇联要在辖区的每一个社区举办一场文明出行活动讲座,组织优秀交警和志愿者向居民群众宣传宣讲文明交通礼仪、交通法规知识等。文明出行进家庭,引导志愿者将文明出行的礼仪和常识传播到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家庭每一个成员。

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每月11日在辖区广场、车站、商场、超市等车辆、人群集中的公交站点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引导乘客排队上车。

开展“文明出行形象大使”活动。组织数名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巾帼建功标兵和三八红旗手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采取电视跟踪报道、电台直播连线、制作公益宣传海报等形式,与志愿者共同走进街头、机关、社区、学校宣讲文明交通礼仪、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展示巾帼风采,引导人们文明出行、守法出行。

把文明出行活动与巾帼建功标兵、十大女杰、三八红旗手评选相结合,如果本人出现违反交通法规被交管部门处理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情况,已获得荣誉称号者,取消其荣誉称号;未获得荣誉称号者,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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