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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每年与群众同吃 同住同劳动不得少于三天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 通讯员 宋方)“每人每年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近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来到巩义市竹林镇,和当地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 在竹林镇,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听取情况介绍、观看专题片、实地考察,详细了解竹林从穷山村转变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历程,感受竹林精神。 随后,大家自带生活用具,分别来到竹林镇各个社区的100多户居民家中,与他们结对子,了解农村发展情况,倾听利益诉求,征求意见建议。大家纷纷表示,在体验农村生活的同时,与群众的心贴得更近了。回到本职岗位上后,一定不辜负群众期望,当好党的建设的“捍卫者”、都市区建设的“服务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肩负起“挑大梁,走前头”的光荣使命,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开展这次“三同”活动是贯彻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警戒“思想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具体举措,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三三制”: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时间累计不少于三天;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三件;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撰写调研文章和心得体会不少于3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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