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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8月份省政府出台了《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升蔬菜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扩大蔬菜出口。新郑市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快速推进该市都市区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出台了新政[2011]44号文。就2011年蔬菜产业扶持若干指导意见,简要摘录如下: 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在新郑市从事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等。 扶持范围和重点 主要对蔬菜产业的基地建设、设施栽培、标准化生产、科技和市场化服务给予资金补助;对从事蔬菜生产、加工、营销带动能力强和对农民增收贡献大的企业、组织等给予资金奖励。 扶持办法 (一)对蔬菜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给予资金奖励 对在年终考核前3名的从事蔬菜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且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对蔬菜产业的基地建设、设施栽培、标准化生产给予资金奖补 1.日光温室。对新建的集中连片20个以上(含20个)、单个设施在667平方米以上的日光温室:土墙复合材料骨架(含土墙竹木结构)的每个奖补6000元,砖混钢架结构的每个奖补1万元。 2.塑料大棚。对新建的集中连片30个以上(含30个)、单个设施面积在667平方米以上的竹木结构或钢架结构塑料大棚,每个奖补3000元。 3.蔬菜标准示范园建设。对露地生产面积500亩以上,或设施面积200亩以上,建有冷藏库、蔬菜加工配送车间,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标准蔬菜生产园,每亩奖补500元。 4.新菜田开发。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含500亩)的新菜田,每亩奖补200元(已享受郑州市新菜田开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扶持和新郑市蔬菜标准示范园建设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 (三)对蔬菜产业科技研究和信息服务给予资金扶持 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蔬菜名、特、优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工作补贴,以及蔬菜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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