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家节水型
城市复查达标
本报讯(记者 王思俊)昨日下午,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专家组宣布:郑州市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同意上报审核。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秘书长丁五禾,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国清,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张学军参加。
据了解,全国节水型城市每4年复查一次。复查专家组11月4日至5日对我市节水型城市标准中的基本条件、基础指标、技术指标和鼓励性指标及节水技术指标进行了核实,听取了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抽查了7个用水单位开展节水工作的情况,一致认为,郑州市城市节水工作特点鲜明,成效显著,集中体现在节水法规制度健全、重视节水资金投入、积极推广节水器具、推动再生水资源利用和大力开展节水宣传等方面,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并对郑州市节水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2003年,郑州市成为全国首批十个节水型城市之一和全国首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之一。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治理,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相继出台了《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的法规文件。2005年以来,每年投入500万元专项节水资金,用于水平衡测试、节水器具推广和节水工程建设;投资45万元成立“郑州市用水节水产品检测站”,完成5批次600个产品检测,帮助用水单位建设158项节水技术改造项目、102个循环水利用项目、35个中水利用项目、13个器具改造项目,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4.15%,年节水能力达1.2亿立方米,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36个、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1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