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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家开始从埋头苦干型,转变为公众人物型,甚至娱乐明星型。显然在传媒和眼球的时代,个人品牌经营得好,能给企业品牌极大助力,就像理查德·布兰森般,传达着“真诚地做喜欢的事,然后缜密地思维”、“做了很多我们想,但是不敢做的事”这样的个人和企业理念。而替别的品牌代言,企业家再怎么疯癫,又总是还有种商务精英的特殊气质,跟演艺明星一块出场,高端人士广泛大众一网打尽,传播效果也不错。 所以我觉得这份艺人兼职,还是相当有前途的! 红英:大篷车里的流浪女子 红英已经旅行了十几年。不是每年几次,而是一次两年。她就像个吉卜赛人,享受生命的方式就是不停流浪。从来不把生命交给尺寸之地,不让千篇一律的生活束缚她渴望自由的灵魂。 有一种生活方式,叫做部落文化与都市游牧情结,这种生活方式起源于达尔文那个年代。那时全球旅行很困难,如果不是探险、寻找新大陆,人类根本不会坐着船走半个地球。所以在那时,贵族之间的攀比,不是谁更有钱,而是谁更有阅历。我们家儿子在墨西哥当总督,能拿来墨西哥的特产。我去过非洲探险,后面这面墙上挂的狮头就是从那儿打猎而得。这样的人说话,内容就很丰富,就会被人尊重,很多人就围绕着他们听各种奇闻逸事。发展到现在,就成了一群喜爱冒险、游玩,周游世界的人们。主流文化与现代城市刺激不了他们的神经,他们更喜欢寻找自然、单纯、独特的部落文化。 而认识红英之后,我觉得她比都市游牧情结更溯归本源。她在各个地方的经历和所做的事儿,在一般人眼里,与旅行差异太大了。所以我发现她根本就不是在旅行,而是在流浪。 看见她我就想起一句诗:让我唱,让我忘,让我在白发还没苍苍时流浪。 红英就是红英服饰的创始人。她的品牌全称应该叫红英自由马。自己的名字,再加两个最喜欢的东西,简单干净。她要不做企业家,会是个绝顶的作家。当年她的一个经销商,看了红英在《读者文摘》上的文章感动不已,慕名而来非要代理。她的文字多是关于流浪,她喜欢流浪。 有一次,我在意大利米兰的一个咖啡馆碰见了红英。我说好久不见你。她说确实好久不见,因为我这次旅行已经一年了啊。我帮她要了杯东西,看着她那身比波西米亚还要波西米亚的衣服,简直怪到极点,属于城市正常场合根本不能穿的类型。再配上飘逸长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像凌空飞行一样。 我问:“你又去哪儿了?” 她说:“我刚从格林纳达回来,特好的一个地方。” “怎么好呢?” “那是西班牙一个海滨城市,巴尔干半岛最后一个被天主教攻陷的伊斯兰地区。阿拉伯风情与哥特式建筑随处可见,现在是吉卜赛人最大的聚集区之一。全世界每年有各种各样的人都会去格林纳达,工程师、设计师、作家、教师、推销员,而且去了就不爱走。我的签证本来是三个月,结果在那儿待了半年,被驱逐出境了。去的不都是有钱人,所以一觉醒来,第二天吃什么可能都不知道,但头一天,大家一定会围坐在火光旁唱歌跳舞到日落。在那里会自然而然追求极度的心灵自由,让人感觉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身体是用来做爱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 我一听就知道,这地方太适合她了。红英骨子里,就是一个流浪的吉卜赛人。她享受生命的方式,就是永不停歇地游走。她很能赚钱,但都是为了旅行,“不然赚钱干什么?”她去了几十个国家,从不跟团似的到一个地方,跟名胜古迹合完影,冲进大牌店抢购,就换下一站。而是住进民家,一住就是一年半载。跟老市民一样,购物、看话剧、泡吧、坐在阳光下发呆。每次碰面,红英都会给我讲她刚旅行完的故事。她讲得特平静简单,但就会让我觉得世界上怎么还有这样的人?还有这样的你?而且你们还能碰上? 她去英国,住在伦敦边上小城市里的英国朋友家,像他们的家人一样住着。这家养着大毛线球一样的肥猫,又胖又温顺的老狗,和每天吃新鲜蔬菜的乌龟——你要知道英国的蔬菜价格就知道这乌龟是多VIP待遇了。朋友妈妈是犹太人,音乐老师,年轻时带她朋友听音乐会,在家中教学生各种乐器,红英经常到镇上听她的音乐课。朋友爸爸是个退休的银行家,每天被老伴安排一大堆家务,几点给乌龟喂饭,几点遛狗。喂饭的时候如果找不到乌龟,会趴在家里花园的草坪上四处寻觅。老头喜欢听巴赫。在宁静的欧洲乡村,一个沉浸其中的老头闭眼聆听,这画面让红英陶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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