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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22单位扛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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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22单位扛红旗
各获奖一万元

三季度22单位扛红旗

各获奖一万元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实习生 张胜杰)昨日,市爱卫办公布今年第三季度“爱国卫生杯”流动红旗评比结果,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等22个单位因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荣膺红旗单位称号。

在市爱卫办的组织下,第三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积存垃圾集中整治、铁路沿线综合整治以及公共场所控烟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市爱卫办向22家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授予第三季度“爱国卫生杯”流动红旗,分别是: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文化路办事处、经八路办事处、人民路办事处、丰产路办事处;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大学路办事处、蜜蜂张办事处、五里堡办事处、铭功路办事处;中原区建设路办事处、棉纺路办事处、林山寨办事处、绿东村办事处、须水办事处;管城区东大街办事处、二里岗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紫荆山南路办事处、北下街办事处;惠济区老鸦陈办事处;郑东新区祭城路办事处。

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规定,对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各奖励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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