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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条道路两区域 临时停车位取消 本报讯(记者 陈思)今日起,我市将逐步取消主干道、重点区域、单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有效缓解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整治行动月底完成。 取消范围:12条主干道,即中心城区内的嵩山路、建设路、中原路、人民路、花园路、经三路、南阳路、未来路、紫荆山路、东西大街、黄河路、农业路;重点区域,即金水行政区、郑东新区;市区70条单行道。 禁停时间:每日早7时至晚21时。 交巡警将分三个阶段开展取消停车位工作。 第一阶段(11月10日至16日):重点取消金水路(沙口路—未来路)、纬一路(文化路—花园路)、纬五路(经八路—东明路)、经七路(金水路—农业路)、经三路(金水路—农业路)、商务内环路上的临时停车位。 第二阶段(11月17日至23日):重点取消花园路(金水路—农业路)、嵩山路(棉纺路—航海路)、黄河路(东明路—南阳路)、建设路(西三环—河医)、紫荆山路(金水路—航海路)、中原路(嵩山路—京广路)、农业路(文化路—经三路)、南阳路(金水路—农业路)、人民路(紫荆山立交—二七塔)、东西大街(北下街—城东路)、未来路(黄河路—航海路)、商务外环路上的临时停车位。 第三阶段(11月24日至30日):取消12条主干道、金水行政区、郑东新区、市区所有单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 据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人介绍,整治行动开始后,对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要依法依规处以500元罚款;对市区内各大商场、写字楼、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挪作他用的,进行查处,对擅自停用公共停车场(库)或者改变公共停车场(库)用途的,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的,从停用或者改变用途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3元处以罚款;依托民警现场执法和360度抓拍、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加强对重点时段和路段乱停乱放的治理;每天中午和晚上就餐高峰及夜间娱乐高峰期,集中治理主干道饭店、宾馆、娱乐场所门前乱停乱放。 交巡警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支队长热线:66515555),欢迎全社会参与,共同治理违法停车行为。 公布举报电话 整治违法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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