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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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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快递变沙子 寄件人获赔75元 原因:未如实填写单据且未保价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熊晓辉)市民韩先生通过快递公司将价值两万多元的相机递寄给客户,但对方收到的却是三袋沙子,协商未果后韩先生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8日,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快递公司赔偿原告韩先生3倍邮资损失共计75元。 韩先生称,去年9月,韩先生通过郑州一家快递公司将一套价值26740元的数码相机递寄给湖北的客户。之后,在客户要求下,货物被转运至湖南。然而,客户验收货物时却发现收到的是三袋沙子,故拒收。韩先生多次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遭拒后遂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原告韩先生认为自己与被告快递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被告则认为,本案中原告所递寄的包裹最终到达了收件人手中,即整个包裹并未发生遗失。至于其内部是何物品,或是否真被掉包,则应由原告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原告在邮寄数码相机时,未在“内件品名”及“数量”栏中填写任何信息,也未采取保价等保险措施,其损失不应由被告承担。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提供的速递详情单中已作出提示:“如系物品,请据实填写内件名称及数量,并确认价值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按照资费的三倍赔偿。贵重物品请务必保价!”被告尽到了提示义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快递公司赔偿原告韩先生3倍邮资共75元。 经济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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