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如何 业主有了发言权
市建委推行业主参与质量监督新机制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通讯员 王琳琳)昨日,市建委下发通知,要求涉及民生问题的工程,应建立多层次和建筑使用人参与的质量监督机制。
据了解,在以往的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业主是不能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市建委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业主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为手段,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其中,对于城中村改造安置工程,辖区政府要组织办事处、拆迁村组村委会或村民代表组成质量监督小组,全权代表拆迁村民对安置房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其他住宅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业主代表会议,民主推荐使用人代表;公共建筑由建设单位推荐使用人代表,并由建设单位进行必要的培训后,发放业主代表义务监督员聘任证书。
通知指出,使用人代表监督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工程实体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具体内容有: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检查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及主要设备的产品质量,抽查主要建筑材料进场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审查各主要部位的轴线、尺寸、标高和各种予埋件、预留孔洞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参与对房屋使用功能有关的设计变更的商讨。
市建委要求,质量监督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使用人代表参与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使用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使用人代表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查处,确保使用人代表监督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