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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步维艰
亚太股市涨跌不一
沪深股市缩量盘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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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标准”背后的核心竞争力
欠巨款还高消费
房产老总被拘留
耍花招逃避缴税
被处以数倍罚款
10月份成品油
销售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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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3年内
免征22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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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3年内
免征22项收费

小微企业3年内

免征22项收费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根据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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