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000万
扶持民办校
本报讯(记者 王娟) 昨日,记者从市民办教育工作会上获悉,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传来一系列利好消息:今后市财政每年将从本级预算中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随着专项财政扶持的“蛋糕”做大,民办教育也将分享到方方面面的“喜悦”:今后,对来郑投资办学,小学新增24个教学班,初中、高中段教育学校新增36个教学班,达到国家建校标准的,给予民办学校奖励,用于教育教学设施的购置。学校建成后,小学每个教学班给予20万元奖励,初中每个教学班给予30万元奖励,高中段教育学校每个教学班给予50万元奖励。 同时,市财政每年将从本级预算中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意见》明确,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均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统一管理。为提高民办学校队伍整体水平,对一次性投资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政府将为其选派不低于学校专任教师队伍2%比例的在编教师予以支持。
此外,民办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先进评选、医疗保险、学籍管理、表彰奖励、毕业生就业与户口办理、乘车(船)票价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