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入市须“七有”
“12316”全天候接受举报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昨日市政府出台意见,我市将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意见要求,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农业投入品销售和使用监管率达到100%,确保蔬菜、水产品和水果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97%和98%以上。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累计建成2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简称“三品一标”)累计达到700个,“三品一标”认定面积达到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60%以上。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检测监管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市、县、乡、村,基地、市场、企业协调有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县级检测机构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双认证”。2012年年底前,全市每个乡(镇)建成一个检测站(室)并开展工作。
今后,凡农产品上市前都必须经过检测、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入流通环节。农产品产地准出必须做到“七有”,即:有产品生产标准或技术操作规程,有生产记录,有专人检测,有速测仪器,有质量检测报告,有包装标识,有产地证明或准出登记,能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同时,还公布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12316”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