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评文明市民
活动继续开展
欢迎您推荐身边五类人参选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实习生 张胜杰)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推动精神文明工作,我市将继续开展2011年度“月评文明市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欢迎市民踊跃推荐身边文明程度较高的“五类人”参选。
根据评选标准,“文明市民”应当具备较高的文明素质,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这五类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乐于助人、扶贫帮困、热心公益,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待人真诚、团结友爱、邻里和谐,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的人;具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人;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改革创新、科技发明、学术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人;坚持正义,弘扬正气,维护稳定,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在市民中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权益、遵守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以及在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人。
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凡是在郑州市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公民或有合法居住权、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员,均可参加评选。若您认为身边有人符合“文明市民”的标准,可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和文字材料电子版、候选人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处,地址:郑州市伊河路伊河大厦1406房间。电话:67187533,电子邮箱:zzwmbwcr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