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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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社团登记具有破冰意义

广东将从行业协会商会入手,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11月22日《南方日报》)

此举有诸多亮点,尤其是放宽社团登记。比如有两个细节值得关注,一是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二是积极推行“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

民间社团登记颇为不容易,要么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即便找到了,但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团体的就不能登记。如今,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且推行“一业多会”,无疑给民间社团登记注册开辟了更加宽敞的通道。

不完全统计,在日本平均每400人有一个非营利组织;在美国,平均不到200人有一个非营利组织。而中国目前的基数是4000人。

社团过少,民间组织无法获得合法登记,难以光明正大地运行,这必然伤害市民社会的培育。近年来,我国的民间社团不断发展壮大,在环保、慈善、艾滋病防治等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成绩,但是相较于发达国家的社团数量以及社团力量,仍然有太大的差距。

当然,除了改善社团发展的制度环境,还需要信任社团,放手让社团运作和行动。以广东的社会组织为例,尽管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但统计显示,85%的社会组织还未承担政府转移的职能,91%的社会组织还未得到政府的购买服务。这种局面,既有社团自身的原因,也与政府相关部门不想、不愿、不敢放手让社会组织参与有关。

淮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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