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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十”搭建新郑社会管理创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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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十”搭建新郑社会管理创新框架
深化“十类人群”服务管理,增强城乡居民的满意指数 强化“一办十中心”服务职能,增强城乡群众的安全指数

自2010年11月被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以来,新郑市以推行“十个所有”惠民生政策为根本,以深化“十类人群”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搭建“一办十中心”服务平台为保障,探索建立与新郑实际相适应、具有新郑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着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满意指数和安全指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推行“十个所有”惠民政策,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坚持把民生优先的要求贯穿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新郑在全市推行了让所有孩子都能接受十二年的免费教育;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实现创业就业、社保统筹;所有6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乘车、老有所养;所有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济、应保尽保;所有城乡居民吃水安全、食品卫生;所有城乡居民住房宽敞、安居乐业;所有居民享受城乡新型医保、大病救助;所有村通上柏油路和公交车;所有井灌区农田基本实现旱涝保收、农民致富;所有社会公益事业都有专管队伍、社会和睦等“十个所有”惠民生政策。

从“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医教保”等人民群众最普通、最具体的事入手,新郑市着力破解政策性难题,城乡居民幸福感达到95.1%。

深化“十类人群”服务管理,增强城乡居民的满意指数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特别是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基于“分类指导、因人施策”的理念,新郑市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两劳”人员、残疾人及精神病人、虚拟网络人群、学前儿童、青少年及在校学生、老年人、复转退军人、“两新”组织人员、农村及社区群众等“十类人群”的服务管理。

强化“一办十中心”服务职能,增强城乡群众的安全指数

新郑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在编制不突破、机构不增加的前提下,整合职能相近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打造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市“110”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青少年及大学生服务中心、“两新”组织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信访接待服务中心、虚拟网络管理中心、特殊群体帮教服务中心等“一办十中心”服务平台。

新郑的城乡群众安全感指数达到96.58%,位居全省第三位、郑州市首位,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中原平安杯”,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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