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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要求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多方筹措教育经费 优先保障教育支出 本报讯(记者 李娜)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努力实现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2012年达到17%。昨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记者了解到,2001~2010年,我省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96亿元增加到609亿元,年均增长22.8%;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7.8%,已成为我省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 教育经费投入多少,我省将有法定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努力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按照省分解的评价指标,切实做到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有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7%。 我省还将多渠道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同时,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根据相关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级和市县5∶5比例就地缴入国库,专项用于我省教育事业发展。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从2011年1月1日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基础教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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