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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版:新闻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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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调查,深圳有关部门曾多次提出在广东省统一采购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药价的方案,但均未获得省有关部门的通过。(据12月1日《中国青年报》) 药品从出厂到卖到患者手中,中间价格动辄翻20倍,最大达65倍的现实,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随着媒体的不断曝光,我们渐渐发现了药品价格虚高的组成成分: 一是药厂生产药品,除成本之外,取得一定的合理利润。 二是药厂到医院之间,招投标过程中的加价。这一环节成为推高药价的公认祸首。以北京市一支利润达2000%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为例,医药公司从中获利566.67%左右,招投标过程中那些去向不为人知的利润达1066.67%。 三是医院加价15%。 很显然,曾经被发改委严查的药厂,并不是药价虚高的真正推手;而把责任全推给医院,显然也是“不对的”。问题的关键出在医药公司和招投标过程中达1633.34%的中间成本。其中一部分是医药公司“天价”的、不尽合理的利润,而另一部分,则是回扣等灰色成本。 显然,降低药品价格,关键在于针对药品从药厂到医院之间的“恶性”甚至“毒性”“肿瘤”“开刀”。 对此,深圳有关部门提出的方案很有针对性,比如“沿用深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对入围厂家、经营企业进行二次招标”;“对入围药品进行二次遴选”等。但遗憾的是,这些方案均被否决了。 下边有改革的积极性,有压低药价的动力,何以就得不到上边的肯定呢?阻力出在了哪里?是有人不同意,哪些人不同意?还是积弊严重的药品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根基牢固,不可撼动? 没有否决原因,没有解释的现实,让业内人士感叹:“药品招标采购水很深!”也让公众“相当地”疑惑:到底是不能改革,还是不愿意改革?降低药价到底是“为长者折枝”还是“挟泰山以超北海”? 其实事实非常清楚:一方面是药品招投标相关事宜“上边说了算”,然而“说了算”者又无法代表广大患者和公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则是不公开、不透明的招投标制度,让既得利益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悲怆现实,成为药价下降,药品利润趋于合理的最大“拦路虎”。 深圳的经验告诉我们:药价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而体制的改变又似乎仅仅只是态度问题。有没有决心砸掉药品中间环节一些利益方的暴利饭碗,有没有决心拿医生回扣、医药代表回扣等灰色利益“开刀”,显然已经成为药价机制问题的关键之关键。 对此,我们期待着、盼望着!刘 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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