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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散打培训受伤 学员状告武术会馆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熊晓辉)参加散打培训班,却在课上被摔伤,受伤学员遂将武术会馆和对练学员告上法庭。昨日,金水区法院审结此案。 今年4月份,16岁的小唐报名参加郑州市某武术会馆负责人李某举办的散打培训班。在散打培训课上,李某安排小唐与另外一名学员小智进行对练,对练过程中,小唐的右腿被摔伤骨折。 事故发生后,小唐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花费医疗费用两万多元,其间李某为小唐支付了医疗费3400元。之后,李某不愿再赔偿,小唐遂将李某和小智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3787元,并由李某退还学费190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李某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60%的责任;被告小智将原告摔伤,也有过错,应承担20%的责任;原告自己担责20%。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小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4368元,并退还学费1900元;小智赔偿小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59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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