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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新郑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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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慕雪 高凯)近日,卫生部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新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2011年,该市以改善环境、促进发展为目标,突出做好四项工作,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一是完善管理网络,将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形成辐射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的卫生工作管理网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卫生整洁行动领导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有人管事;将活动经费列入市、乡财政预算,确保有钱办事;建立任务目标责任制,列入年终考核,确保有规判事。三是健全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周检查、月评比、季奖惩、年终考核”、评优评差、积存垃圾有偿清运等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把工作逐项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个人,通过堵疏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改善了市容市貌和市区的经营秩序。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复审中,该市薛店镇也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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