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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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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就业困难人员 逾九成实现当年就业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司雯)昨日,记者从市就业办获悉,自2006年以来,全市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8万人,且 95%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当年实现就业。 针对我市“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群年龄偏大、缺少一技之长的特殊情况,我市每年都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并将集中援助与日常援助相结合,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工资待遇和社保主要来自就业专项资金,由财政负担。 通过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促进就业政策,2006年以来,我市共使用就业专项资金7.76亿元,有71.96万人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扶持8.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其中,公益性岗位就业5.5万人。确保了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95%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当年实现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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