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司雯)明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将启用全新的“学分制”,以往考核公务员培训学习的“软指标”将成为“硬指标”,凡年度内未能完成规定学分的公务员,将面临批评教育甚至处分。
按照省委部署,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刚刚公布的《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公务员培训将首次启用“学分制”,即以学分为量化单位,在年末以学分累积的方式,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评价。
与以往公务员培训管理方式相比,“学分制”培训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和精细化水平更高,突破了以往培训以面授为主的传统模式,不仅把各级培训主管部门的调训以及各单位系统内的业务培训全部纳入学分制管理范围,还鼓励公务员通过网上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形式取得学分。新政启用后,针对不同层次干部特点,将全年培训任务量化为年度总学分和必修、选修学分标准,其中,县处级公务员每年需完成累计不少于144分的培训任务,必修学分不少于85分;其他公务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6分的培训任务,必修学分不少于58分。
全省公务员培训“学分制”启动后,我省将依托网络对公务员年度培训学分登记和考核工作实现统一的数字化管理,每名公务员都可以自主查询自己的学分。同时,省公务员管理机构将针对公务员学习情况和积分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年度内未完成规定学分者,培训主管部门将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并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