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城中村保洁市场化
商贩占道经营严重
乱停乱放道路难行
户外通道擅改橱窗
两处违建昨被强拆
图片新闻
中原区首场道德讲堂开讲
图片新闻
近郊交通管理力度加大
交巡警严查校车超员超载
关爱送给贫困户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市困难职工认定标准调整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40元纳入保障范围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司雯)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获悉,我市将调整市属困难职工保障范围,调整后,凡市属困难企业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40元(含)的,都将被纳入困难职工保障范围。

据介绍,郑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帮扶对象主要是我市国有、集体、三资、私营、股份制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中,虽享受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家庭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职工。

考虑到低收入职工家庭的实际情况,对于部分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高出幅度在30%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且由于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维持基本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也会被纳入保障范围。参照省会市区现行的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标准340元,我市将市属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认定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40元。

按照规定,困难职工申请救助须提供个人救助申请、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医院诊断证明及单位工会证明等材料,帮扶中心对困难职工提供的资金救助以家庭为单位办理。

3上一篇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