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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不要随意赠书

王太生

这几年,许多人出书。

我认识的一个人,和几个朋友,凑钱印了一本合集,逢人便郑重奉上,并在扉页上工整地签名,也不管那个人需不需要。

不要随意赠书。书,是要寻一个能够读懂它的人。送给不需要的人,表面上恭恭敬敬,双手接受,实则是差强人意,大家都很忙,忙自己的事,结果反倒让人平添一种负担:不读吧,怕辜朋友的一片美意;读吧,又实在提不起兴趣。如果纯粹是饭局或生意场上的朋友,也许会随手往哪儿一扔,让它丢在某个角落,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渐生一层薄薄的灰尘,一缕阳光照射封面,有许多细小的尘埃在光束里舞蹈,这样会辜负了一本书。

贾平凹在《笑口常开》中写过一则趣事:“著作得以出版,殷切切送某人一册,扉页上恭正题写:‘赠×××先生存正。’一月过罢,偶尔去废旧书报收购店见到此册,遂折价买回,于扉页上那条题款下又恭正题写:‘再赠×××先生存正。’写毕邮走,踅进一家酒馆坐喝,不禁乐而开笑。”

书,要遇一个赏识它的人。就像你家的女儿,要给她寻一个好归宿。再说,书有灵魂,一个人思想的温度,那份发酵已久的情感,像泼一盆水那样泼掉,是对书的不负责任,也是自己的轻率。你的那些思想和感悟卸在那儿,或快乐、或忧伤,需要读它的人,目光游移,意会、分享。

我的一位同事W,出了一部小说,一千册,捧回家,除了送几个认为会接受的朋友外,8.5折,在网上卖,半年时间,卖出了100册。W说,这就很满足了,余下的,我是不会急于脱手,卖到50岁,还有10年。

W的想法与我不谋而合,看到许多朋友出书,蠢蠢欲动。看到一些书的命运,这样的想法,又很快灰飞烟灭。之所以不敢出,是怕我的书,出来乱送人,这就像某类商品的赠品,反正是送的,没人往心里去,得来容易,弃之全不可惜。

世上许多事情,有时不免类似。我在一废品收购站点,发现朋友的书,像一尾搁浅的鱼,躺在一堆旧报纸堆中,我看到那本书似乎在流泪,我把它带回家。朋友的书,回到它应待的书架,找到新家。

不要随意给人赠书,就像不要随意留饭一样。你的饭菜,或许不合人胃口,是你主动送的,唯恐冷落了那本书。

送人的东西,不是他自己亲手掏腰包买的,总觉得不是那么珍惜。商场里,派送的赠品;名利场上,别人送的客套与恭维,有几个拿回去受用?自己买的,才是最需要,正像女人选香水,男人挑香烟。

一件作品,当初为了给它起一个好名字,煞费苦心。印上一千册,飘然分散在一千个不同的角落。

不同的书,挤挤挨挨,站在书柜上,思想和观点在碰撞。你能记得书脊上,哪几个名字?闭上眼,熟悉书的内容。

我喜欢的书,当初是花钱买来的。喜欢才买,买来的书,比送来的书珍惜。那是我在适合的时间,适合的地点,遇到适合的书,并把它带回家,与陈酿的爱情一样,在我案头、书柜、甚至是枕边,书在那儿微微呼吸。

我在书的温暖包围之中,每天空气清新。一本书,翻来翻去快几十年了。你说,我珍惜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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