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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新国标将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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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新国标将尽快出台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必须监测PM2.5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监测数据和群众感受不能‘两张皮’。我们必须避免这种现象。”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1日在“2012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正抓紧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关于近来备受关注的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周生贤指出,一是要尽快出台。该标准已不能适应我国空气质量管理需要,必须抓紧修改完善,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指标,尽力争取早发布。二是要分期实施。要指定一些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率先实施该标准,积极鼓励各省(区、市)根据区域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前实施。

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1月1日是该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届时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他特别指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做到“三个率先”,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争取早日和国际接轨,率先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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