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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礼 民生工程 重大项目 建成一个停车位 最高可补9000元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昨日,市政府印发通知,公布《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即日起,我市将以一系列“真金白银”的鼓励政策,加大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力度,积极推进我市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细则》将市内五区划分为三个区域,BRT(快速公交系统)环线以内为一类区域、BRT环线至三环为二类区域、三环以外为三类区域。各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按区域不同分别给予停车场建设总成本的30%、20%、10%的奖补(混合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只核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成本)。2012年5月1日之前新建公共停车场,在区域奖补的基础上再增加10%的奖励。 凡在市内五区范围内通过BOT(建设—经营—转让)形式或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含租赁方式)新建公共停车场的,在竣工验收后,提供一次性补助:地下停车场,规模在50个以上的,每建成一个标准泊位补助9000元;地上停车场,规模在30个以上的,塔库式机械立体停车场,按区域不同每泊位分别补助5000元、4000元、3000元,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场,按区域不同每泊位分别补助3000元、2000元、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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