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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建章立制 强化村级政权建设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朱星伟)“村优民乐终归要有好制度,村治县治还是要靠强班子。”中牟县村级政权建设创先争优创新管理大会于2011年12月30日举行。据悉,中牟县将在每村建立一个“阳光村务网”,以网络为依托,定期公布全县423个行政村所有村组干部的基本信息及村务情况。这只是中牟县为切实加强村级政权建设、推动村级干部创先争优进行方法创新、制度创新中的一项。 为切实加强村级政权建设,推动村级干部创先争优,中牟县制定下发了五个文件,形成了五项制度,通过一系列方法创新、制度创新,对已实行的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和延伸,以解决好当前农村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工作落后村连带乡(镇、街道)处罚。过去,中牟县对村的考核,就村论村、就村评村,与所属乡(镇、街道)的考核互不相干、互不影响。村组干部绩效考核落后村连带乡(镇、街道)处罚,是科学、公平、公正考核乡(镇、街道)的有效方法。 加大村组干部绩效考核。从2011年开始,中牟县围绕平安建设、计划生育、村容村貌三项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评优评差,让村组干部工作有所侧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愿望的工作做起,并把违章建设治理和阳光村务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使评优评差的单项工作增加到五项,力促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强化村组干部考评奖惩。从2011年开始,中牟县实行了“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工资模式,将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增加至每月850元。从2012年1月开始,将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每月再增加100元,效绩报酬增加150元,村主任和其他村组干部也要按比例相应提高标准。同时,对年度综合排名前50名的行政村村组干部除进行表彰奖励外,在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优先考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按照乡镇机关股级站所长干部工资标准发放。 (下转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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