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司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龄如何计算?大学生工作后没签合同工龄是否有用?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调整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相关规定。
据介绍,随着经济体制、毕业生就业制度、职工养老制度及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等多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年限认定中出现了认定参加工作时间依据不统一、计算工作年限方法不统一等多种“不统一”的实际问题。为此,我市出台新政,旨在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年限认定。
通知要求,今后,大中专毕业生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县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与被录用、聘用、调动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针对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后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我市明确规定,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在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在最后一个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可与被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各级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上述规定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单纯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代管档案,实际未工作的,人事代理、代管档案的时间不得计算为连续工龄。
此外,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市级以上政府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其服务期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