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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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 此次调整,综合考虑2011年物价上涨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按照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水平,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将在近期抓紧组织实施,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相关链接 月人均养老金已达1531元 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后,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31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制度,20个省份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 201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同时,社会保障卡全年增发1.5亿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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